美文赏析:言传身教
一天,女儿放学回家,要看《盗墓笔记》的电视剧。我心中暗吃一惊,询问后才知道,她的语文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讲这个电视剧,讲到动情处,情不能自已,又是闭眼睛又是晃脑袋,一口气连用好多个“非常”来形容这部电视剧值得一看的程度。孩子受不了这样的诱惑,便要眼见为实。我也没看过这部电视剧,但从名字大概能猜到几分,我想,即便是讲盗亦有道,对于一个模仿力强于辨别力的十岁孩子来说,也怕是不大合适吧。
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除了答疑解惑教授学业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做人做事的道理。所以,为人师,有所讲,必有所不讲。
现代社会,通讯、网络高度发达,表面上看,人们的生活似乎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实则,纷繁交错的信息常常让人迷失自我,找不着前行的方向。一个孩子如果在这种环境下,得不到正确的指引,他一定会继续迷失下去。
这使我不得不又一次想到我的一位小学语文老师,可以说,在那个落后的年代,他给了我们最好的言传身教,我的很多兴趣也是在那个时候培养起来的。
一九八七年九月,开学第一天,一个穿着鲜红短袖的年轻人急匆匆走进了白龙小学四年级的教室,他戴着眼镜,脸上爬满了细小的汗珠。
“大家好,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语文老师,同时也是你们的班主任!”他话音刚落,教室里便响起一阵嘈杂声,同学们都压低了嗓门小声议论起来。
“老师,你为什么穿女孩子的红衣服?”一位同学高举着手,被老师允许后站起来问道。
教室里响起了潮水般的笑声,老师点头示意那位同学坐下,然后看着孩子们说道:“有谁规定男的不可以穿红衣服么?红色代表热情、活力,我们国家国旗的颜色就是红色,那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所以红色并不是女生的专用色,男孩子如果喜欢,可以大胆尝试一下。”
他转过身,用粉笔工工整整地写下“王军昌”三个字,然后面向台下,扶了扶眼镜,说道:“这是我的名字,有没有认识这三个字的同学,请举下手!”
同学们互相瞅瞅,都不好意思,胆大的同学终于举了手,老师让他大声读出来,他一字一顿地读着,一边忍不住笑出了声。老师还是表扬了那位同学,说他很有勇气,发音也很准。
“名字本来就是被人叫的,它包含着父母的一种美好愿望。在国外,子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当然,咱们国家由于文化习惯不同,目前这方面还比较保守。不过,你们平时可以直呼我的名字,我不介意的,我也就比你们大那么几岁。我并不比你们高明多少,咱们可以共同进步,你们当中肯定有不少人将来比我有出息。课堂上,咱们算是师生关系,私下里,我希望可以成为大家的朋友……”
这就是王老师第一天上课时的情景,这样的讲话,对于那个年代的我们来说是多么新鲜!那时候,我们对外面世界的了解主要就是通过村里的广播和唯一的一台十四寸黑白电视机实现的。尽管时光已经过去了三十年,可我依然记得那时的很多事情。
那年,王老师刚刚参加完高考,由于考得不理想,便托人找了这份教书的工作,成了一名乡村教师。一个高中毕业生在今天看来,太过寻常了,然而在那时可是村民眼里很有学问的人,一个村子能出一两个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了。
王老师常说,语文是基础,学好了语文才能更好地理解其它学科。有时,他会突发奇想,跟学生对换角色,让学生上台当老师,他自己则坐在底下听讲。他在讲课时,特别擅于联想,会由一个汉字联想到它的相似字、同音字、同义字,也会由一个词语,联想到英文的拼写,以及化学的分子表达式等等。他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立体的知识空间,仿佛带我们进入了天然溶洞一般,各种光怪陆离的画面让我们应接不暇,极大挑起我们对未知世界的兴趣。
为了提起大家语文学习的热情,他坚持每天下午抽出一节自习时间,给同学们读安徒生、格林的童话和一些优秀作文。那时,我们都很期待下午的快些到来。窗外的阳光懒洋洋地照进教室,他一边踱着步子,一边深情地朗读,声音穿过空气碰撞在墙壁、玻璃和桌椅上,形成天然的混响,我们听得入了神,一会儿幻想着自己是丑小鸭,一会儿又把自己想像成青蛙王子。每听完一个故事,他都会提出一些问题,比如“皇帝的新装是谁最先拆穿的?”“灰姑娘参加舞会时为什么不能逗留到午夜十二点?”等等,同学们举手回答问题的热情空前高涨,就连平时最不爱回答问题的后三排“老大个儿”们也加入到争夺抢答机会的队列。
故事虽然好听,可真到了写作文的时候,大家还是免不了有些头大。王老师说,为什么会觉得写作文难?就是因为写得少,书面语言的组织能力不强。如果从现在开始,每天坚持写一篇日记,平时留心收集素材,一个月后,作文能力没有提高的可以来找我。别的同学有没有把老师的话当真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为此专门买了一个挺厚的日记本,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能写上几段,还备了一个素材收集本,谁说了一句有哲理的话,我都记在上面。奇怪的是,那时候,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能拿到八、九十分的高分,也常常被同学们当作范文传阅。为了多认识汉字,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将一本《新华字典》中的汉字抄完,包括繁体、异体字统统整理出来,没事就翻着看。为了增加词汇量,让父亲帮我买了一本《学生专用成语词典》,每到写作文时就边学边用。
在学习修辞手法之后,老师鼓励我们作文时多用比喻,以此增加文章的生动性。一次,写《我的老师》,我便写的王老师,对他外貌进行描述时,我写道:“他的眼睛小小的,藏在镜片后面,像两颗枣糊”,结果王老师把那个“糊”字用红笔圈出来,更正为“核”,并注音“Hu”(阳平)。这件事,后来被父亲笑话,说我比喻欠妥,不该用枣核来形容老师。我在无比羞愧中,却感觉到了王老师的亲切与特别。
语文作业除了日常的生字、词语和作文之外,还有大、小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毛笔字。大字以大号羊毫笔书写,小字以小号狼毫笔书写,即便是临着书法影格,很多同学也是连连叫苦,只要手一拿着笔就像是喝醉了酒,东倒西歪,还抖个不停,一行字没写完已经撕了四五张纸,再一不小心又沾得手指、袖口、脸颊全是墨团,情急之下,还真能把人给气哭。我倒不同,似乎天生就爱闻那墨汁的臭味,写起字来倒也感觉十分有趣。那时,我跟班上张玉柱
的大、小字作业因为写得工整,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老师专门买了各色彩纸,安排我俩书写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及各种标语,这更激发了我对书法的兴趣。后来,更是一度痴狂到端着墨汁到处写,家里的门窗背后、土墙上、砖垛上、桐树上……凡是能写字的地方都让我鬼画符般描得密密麻麻,黑乎乎一片。
考试前夕,为了给大家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王老师专门带了他最心爱的口琴来到教室,为大家吹奏了《西游记》《东方红》等曲子,大家听得起劲,还要听,老师却不答应:凡事都有一个度,过了这个度就过犹不及了。那天放学后,我把叔叔曾用过的一只旧口琴翻腾出来,得意地拿到几个同学跟前炫耀,他们羡慕地看着我:“你也吹一个!”我于是模仿着王老师吹口琴时的姿势,装模作样地吹起来,可是那响声却一阵刺耳,我疑惑地看看口琴:这口琴怕是坏了。另一个同学从我手里抢过去吹,照样是一阵难听的噪音,我们只好作罢。几年后,我终于通过自学,可以用笛子和口琴吹出像王老师当年吹出的那么悦耳的旋律。
快乐的时光总是一晃而过,跟我们相处两个学期后,王老师被调到了别的学校,我跟其他同学升到五年级学习。
从此之后的三十年间,我们再未见面。
然而,我却不止一次想到王老师。今天,我仍不算优秀,但我无愧于老师,我以劳动赢得尊重,我以乐观面对挑战。老师对我的影响,也可能已经化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流淌在我的血液里。这些年,转战多个行业,尝试多种工作,却始终不曾放弃从那时开始喜爱的。也许这就是缘分,你挥之不去,赶它不走,最后任由它在身边撒娇嬉戏。
今年年初,在网上一则农业新闻中我意外发现了王老师的名字,为了确认新闻中的人是不是他本人,我反复看了几遍,又把视频截图发给远在湖南的同学张玉柱。他口气十分肯定地说,这是王老师,没错,虽然头发比以前稀少了,也胖了,但他的声音没变,他的神情没变。我借助万能的互联网,探寻老师的近况,从他们同村一位热心网友那里得知,王老师这些年和爱人在村里办幼儿园和托管班,家里还种着十多亩果园,而且他已经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果树专家。
我为老师感到高兴,他一直都是一个乐观的人,一直都用他的乐观影响着周围的人。也许我是该看看老师了,人生有几个三十年啊?听听他这些年的故事也好,至少对我而言,或许是种新的启发。